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:
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》(川市监办函〔2023〕106号)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》(N〔2023〕-1787号)的文件要求,我所于6月底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农药残留项目(豇豆中水胺硫磷、乐果、杀螟硫磷、吡虫啉的测定)、兽药残留项目(鸡肉中磺胺间甲氧嘧啶、磺胺甲基异?f唑(磺胺甲?f唑)的测定)、重金属项目(大米中镉的测定)的考核工作。
首次考核农药残留项目、重金属项目按|Z|值进行判定,|Z|≤2为合格,|Z|>2为不合格。兽药残留以回收率进行判定,回收率60%~120%为合格,回收率<60%或>120%为不合格。现将首次考核结果进行通报。农药残留项目首次考核不合格名单见附件1。兽药残留项目首次考核不合格名单见附件2。重金属考核项目考核结果参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通知(http://nynct.sc.gov.cn//nynct/c100665/2023/8/29/ad6fdb6e88204bc385fb23ae6403a414.shtml)。报名参加了考核,未被列入不合格名单的机构为首次考核合格机构。
请首次考核不合格机构认真查找问题原因,及时完成整改,并于9月15日前完成补测报名申请,9月20日前完成补测缴费。补测申请的相关要求见农院质〔2023〕23号文件公告(/fxcszx/showcontent.asp?id=53519).
补测样品将于9月19日通过顺丰快递发放至补测申请机构,作业指导书随样品一起发放。请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完成补测并提交检测结果。
附件1.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农药残留项目首次考核不合格名单
附件2.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兽药残留项目首次考核不合格名单
维多利亚vic登录地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
2023年8月30日